农村宅基地一直都是农民朋友们重点关注的问题,国家也在不断的探索出台相关政策。今年一号文件指出,在试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同时,将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提高宅基地的经济价值。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关于农村宅基地有哪些新情况?
一、以下情况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①宅基地批下来后连续空置两年未投入建设的;
②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③非本村集体成员、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或者住房的;
④属于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的;
⑤申请的宅基地本身权属不清的;
⑥所申请的土地存在违规或违法问题,尚未处理清楚的;
⑦有触犯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这几种情形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①因为销户而停止使用宅基地的,包括因迁移销户、因病故销户等;
②出现“一户多宅”的,包括因继承房屋的原因造成多处宅基地的;
③没有按照批准时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的;
④非法转让宅基地;
⑤因旧村改造等原因,国家进行整体规划后需要搬迁,新房已经建成却拒不搬迁的;
⑥因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公益事业需求占用宅基地,已经给予合理补偿的。
三、宅基地的三大新变化
①权属关系再次清晰
作为土地确权的重要一部分,宅基地确权也将同步进行。宅基地确权的优点是对农人现有宅基地资历权、运用权等三权再次进行清晰,经过确权,进一步清晰农人宅基地的方位、面积等基本要素,为接下来的宅基地变革、农业户口的撤销打下基础。
②宅基地申请难度加大
跟着对分户的关口把的越来越严和宅基地办理越来越标准,2018年关于许多想建房的农人来说,将会越来越难,要想建房,首先要处理宅基地的问题,但是事实上,许多乡村重生人口并没有自己的宅基地,并且许多村上的机动预留的宅基地也早已分完,造成了现在没有宅基地可分的尴尬局势。另一方面,跟着批阅越来越严格,关于不符合条件的宅基地申请者,恐怕打回的概率很大。
③宅基地整理或将开端
宅基地的原则是“一户一宅”,宅基地确权便是权属关系的再次清晰,一起也为那些“一户多宅”的农人敲响的一次警钟。许多参加宅基地确权的朋友应该清楚,此次确权,关于一户多宅的宅基地,是没有进行确权的。土地确权完毕后,宅基地整理或将开端,至于此前撒播的超出面积的宅基地或将付费运用,也并不是彻底没有可能。
四、3种宅基地违法行为将拆除
①耕地改为宅基地
在国家政策里,农业耕地和宅基地有者严格的区分,不是农民想在哪里建房就能的,必须向国家的申请,而且还必须保证农业耕地的使用,不是想在自家的田里建房就建房。
②来源不明的宅基地
一般来说,农村的宅基地要么是继承先人的,要么就是购买的。然而实际上却又有很多宅基地的来源是不清不楚的,今年国家将对这些说不清来源的宅基地进行核实,要是属于违法用地,那就将被拆房收回。
③非农户口却在农村买房
国家明确规定,城市户口的人是不允许农村农民的宅基地,但是依然有很多农民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了农村宅基地的外流。如果年代非常久远,那么这个房子还能继续使用,但不许再翻新,将在房子坍塌后收回宅基地。如果不是,那么这个宅基地依法将被拆房回收,而当初卖出的农民将无法在拥有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