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日前发布的文件,相关部委将对省级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和问责,落实不力者将被追究责任。根据要求,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要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全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今年以来,我国频频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近更是不断加码。全国“两会”之后,国务院先后出台“国九条”、“国十条”等政策,国庆前夕又出台“新五条”,近期各地纷纷出台“限购令”。而国土部、住建部、监察部三部门发文宣示:稳定房价不力将问责当地政府,其态度之严厉,可以说将房地产调控推向一个顶峰。遗憾的是,此前的调控再度沦为“空调”,房价仍然一路飞涨,如今不得不出台新的更严厉的调控政策,但能不能奏效,依然不乐观。
国家要求稳定房价,这个“稳定”是有讲究的,为什么不说降低房价呢?尽管此轮房地产调控的目的包含有希望房价降一点点,但又不能降多了,因此还是用“稳定”妥当,意思也很清楚,目前飞涨的房价不能猛涨了,但也不能大幅下降,也是说,不能大起大落。其实,房价有波动也是正常的,我们说稳定房价应当指把房价控制在与经济社会状况,别是人们的购买力相匹配的水平。
房价要稳定,涨也不是跌也不是,这正说明房地产调控之难。房价涨快了,民众买不起房会怨言连连;房价跌了,还不说大跌,经济无疑会受到冲击,地方财政会成问题。我们知道,房地产是我国的支柱产业,能够带动众多产业的发展,可以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谁敢让这个经济顶梁柱站立不稳呢?记得国际金融危机来袭时,我们出台政策,鼓励人们买房救房市,乃至于救经济。
与此同时,各个城市地方财政高度依赖土地出让,以此来支撑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据近日报道,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土地市场相当,纳入统计的30个城市前三个季度累计卖地接近9000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七成,增幅超过的城市有14个。“卖地财政”的地方政府显然希望房地产一片繁荣,显然不愿意把金贵的土地用来建保障房。地方政府是有苦衷的,在现行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不相匹配,不得不把卖地收入权用到,用来投资城市基础建设。
因此,如果我国经济不走出对房地产业的端依赖,城市财政不脱离卖地财政,房价会疯涨,而调控会在疲于应付,左右为难,即便有短期的稳定,但过后往往又更上一层楼,继续疯涨。这种情形下,我们可能看不到地方长因稳定房价不力而下台,却会看到不少地方长因房地产繁荣而被提拔,因为这意味着当地国民生产总值以及在雄厚财力支持下的市政建设十分醒目。而当我们摆脱房地产业依赖、革除卖地财政,或许根本用不着调控,房地产业会根据市场规律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