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一行我市开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剑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刚、副主任郑家荣、关成林,副市长刘冰参加活动。
15日下午,周洪宇一行在黄剑雄、刘明刚等陪同下,先后深入借粮湖、马昌湖,实地视察了湖泊保护及水质等情况。
16日上午,黄剑雄代表市政府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汇报了我市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湖泊保护工作情况。他说,潜江现有湖泊17个,总面积31平方公 里,其中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6个。近年来,全市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紧紧围绕维护湖泊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严守湖泊保护区、湖泊 控制区“两条生命线”,通过切实加强湖泊的执法保护、形态保护、水质保护、生态保护,突出“保护、管理、修复”三大重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周洪宇在听取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市湖泊保护情况及相关部门关于保护湖泊的情况汇报后,对我市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及开展湖泊保护工作给予 了充分的肯定。周洪宇指出,潜江市在湖泊保护方面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加强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的宣传、成立了专门的机构,有专门的执法队 伍,扎扎实实开展了湖泊保护工作,马昌湖的治理投入6个亿,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湖泊保护的高度重视。
周洪宇要求,要尽快编制出潜江的湖泊保护规划;尽快完善湖泊保护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湖泊巡查制度,实行常年巡查;要进一步 加大投入,建立专项资金,采取各种方式如“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强这项工作;要加强执法力度,抓违法典型,实行重罚,通过树立保护湖泊的正面 典型,实行重奖;要进一步加强监督,鼓励群众参与,通过总结“民间湖长”的经验,做到全民参与、全员参与,全方位参与,把湖泊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