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周矶镇金星村2组村民陈社英顺利领到了她的大病保险赔付款3629元,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工作正式启动。
为提高我市参合患者大病保障水平,切实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从今年1月1日起,经新农合补偿后的合规医疗费用0.8万元至3万元(含)部分、 3万元至5万(含)部分、5万元以上部分将分别获得50%、60%、70%的大病商业保险赔付,大病商业保险赔付年度封顶线为15万元。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参合患者可凭相关住院资料到市卫生综合楼审核大厅的大病保险服务结算窗口办理大病保险赔付手续。12月底前,我市将全面完成2013年大病保险赔付工作。
赔付方式为分乡镇集中赔付。赔付款一次性结清,患者需提供身份证、合作医疗卡、信用社存折。错过缴费期限的新生儿需提供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合作医疗卡、信用社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