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0日抄见气量起,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工业、商业、车用天然气将执行新调整的价格。
此次调价,涉及非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价格不做调整。价格调整后,我市工业用气价格为3.41元/立方米、商业用气价格为3.56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CNG)临时价格为4元/立方米,调价平均额度为0.4227元。
自2005年起,我省天然气销售价格已经建立了随上游价格变动的联动机制。7月中旬,国家发改委调整了天然气门站价格。为疏导门站价格调整增加的成本,全省统一调整了天然气销售价格。我市按照省局制定的调价方案,测算了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随上游变动的联动价格,报经市政府审核,省物价局批复。据悉,国家将用3年时间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此次价格调整也是理顺天然气价格迈出的步。
此次天然气调价,虽涉及非居民用气,但因调价幅度较大,会直接助推工商用气大户、CNG用户燃料成本的上升,物价部门将按市政府要求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减缓市场震荡,确保调价工作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