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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文分析一些地方强拆悲剧发生的原因

2010年11月02日 09:45     小编:     未知|0     点击: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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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程序应公开透明 补偿应合理

  据新华社电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发生暴力拆迁事件,甚至出现了流血事件。如何解决拆迁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不关系到公民财产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稳定。近日,记者在河南、安徽、黑龙江等地采访,各地群众普遍希望以新的拆迁法律法规规范征地与拆迁行为。

  拆迁怪现象之一

  为拆房强行绑架户主

  10月25日早晨,年过六旬的合肥市民赵良芝正在家门口洗衣服,被几个年轻小伙强行拖上一辆汽车。“我害怕,在车上哭,可他们根本不理睬我,一路走一路骂我。”赵良芝说,这伙人拉着她驾车转悠许久后,拉到城外丢了下来。身无分文的她,向路人求助才得以回家。

  回到家里已是面目全非:通往自家四楼的楼梯全被毁掉,窗户玻璃被打烂,家成了“空中楼阁”。记者在现场看到,赵良芝家所在的6层居民楼,楼西边已被拆去一半,剩下的2个单元,通往其上的楼梯已被完全毁坏。

  类似事件并非个案。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在齐礼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时,几位居民也被人“绑架”抛到野外,回到家时房屋已经被毁。

  拆迁怪现象之二

  低价补偿高价卖房

  记者调查发现,补偿标准的高低,是引发拆迁矛盾的一个主要因素。能否让群众分享城市化及土地升值所带来的溢价收益,以及合理提高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拆迁立法和实践中应该予以关注的一个问题。

  今年7月30日,黑龙江省绥棱县绥棱镇的潘立国为阻止对自家的强拆自焚,被二度烧伤。三个月过去了,他的自焚不没有阻止强拆,他的房屋在他自焚一周后被拆除,而且至今开发商也没有给他拆迁补偿款。

  潘立国说,他的房屋建筑面积146.9平方米,对面门市房价已经达每平方米3000元,政府对他的房屋却按每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偿,因而拒不接受,于是遭到强拆。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群众反映拆迁补偿偏低。一位拆迁户告诉记者,合肥有个房地产改造项目,按每平方米1800元补偿老百姓,可开发商开盘后一转手每平方米是5800元。“中间这么一大块差价怎么解释?这块增值的收入为何百姓享受不到呢?”

  拆迁怪现象之三

  房主无权参加听证会

  记者调查发现,强拆事件发生与拆迁方信息不公开、操作不透明,以及民意诉求渠道不畅也有很大的关系。

  赵良芝的女婿完颜东磊说,现在是在拆之前发个通知,并告知补偿安置协议,随后不久采取停电停水方式,强行逼迫居民签字搬走。对于他们这些不签不搬的,还半夜三更砸门放炮仗进行恐吓。这种方式让人无法接受。

  在引发自焚事件的绥棱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部分居民反映,他们既没有参加过有关拆迁的听证会,也没有人来评估房屋价格,接到消息时,已是决定拆迁改造,补偿价格被定为每平方米800元,不容商量。

  专家支招

  应确保“先补偿后拆迁”

  对于“强拆”事件频发的现象,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主任姜明安认为,当务之急是制定新的征地、拆迁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公共利益的具体范围,确保“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落到实处。

  应明确按市价补偿

  姜明安还建议,新的拆迁条例先应明确按市价补偿的原则,还应按“房价+地价”的方案补偿,现在各地补偿讲房价、不讲地价是不合理的。

  拆迁程序应公开透明

  同时,新的拆迁条例应该将听证程序法律化,让公众了解拆迁地段是搞公共项目,还是搞商业项目;涉及拆迁的补偿标准,一定要让利益相关者参与其中,公开透明地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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