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物业交割是后一个环节,但在二手房的整个交易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此环节被疏忽,会为买卖双方的生活造成比较大的麻烦。一般情况下,在物业交割环节只要遵循以下五个步骤,将会给购房者带来极大的方便。
第一步,在物业交割前,需要通知出售业主腾空房子;如果有租户的,需要约租户到场。
第二步,清点设施、清点欠费
由于二手房一般都被上家装修和使用过,而在出售时对装修和一些设备通常都是赠送的,因此,应当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就将设施设备的品牌、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写清楚,交房时按照合同约定清点。这些设施设备一般有:空调、抽油烟机、热水器、灯具,分别注明数量和品牌。对原房屋产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结清,买卖双方都要在物业交割单上签字备档,买方需要向原业主索要各项费用交齐的。
第三步,向出售业主领取房屋钥匙,并进行门锁更换;
第四步,买方与该套房屋的物业公司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合同》;
第五步,确认无误,结清尾款;
另外,在二手房的物业交验过程中,以下三个方面是需要关注的:
首先,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其次,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
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
第三,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