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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春季入学收费标准公布

2015年03月03日 09:07     小编:龙利鱼     潜江新闻网|0     点击: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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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6日左右我市各中小学校即将开学。2月28日,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联合公布了今年春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

  幼儿园分级别收费 代收费、服务性收费需家长志愿

  公办幼儿园和市三家部门办幼儿园:收费项目为保育费和教育费(两项合称保教费)、伙食费、住宿费(提供晚间住宿的寄宿制幼儿园方可 收取)、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省级示范幼儿园每学期每生是1950元,市级示范幼儿园是1650元,其他级别幼儿园按规定收取。市内三家 部门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是:商业幼儿园保教费每生每学期2350元,小星星幼儿园、供销社幼儿园每生每学期是2250元。代收费项目为体检费;服务性收费项 目为外出活动费和乘车费;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可据实收取伙食费。这些代收代管费用应遵循非营利和“家长志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并将 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物价、教育部门还规定:各幼儿园不得再向家长收取本通知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以开办各色兴趣班、 色班、蒙氏办为名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书本费。

  义务教育收取教辅资料费  学校食堂不得盈利或节余

  2015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能按规定向学生收取教辅资料费和伙食费。市物价、教育部门规定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教 辅资料目录和价格进行征订和发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其他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学生 和家长志愿的原则,其标准有物价部门核定,学校为其代收代付,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晚自习费、电教费、小班费、 试卷费、补考费等费用。学校必须免费为在校学生提供生活热水喝饮用水,相应费用纳入公用经费支出范围,不得强行向学生提供纯净水、课间餐,并强制收取费 用。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提高班、补习班、色班、竞赛班等并向学生收费。

  公办高中学费实行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

  公办高中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省级重点(示范)高中和市级重点高中(含职教普高班)2014级、2013级每生每学期收费标 准为675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收费标准为470元。2012级执行原标准,即每生每学期收费标准为500元、350元。高中住宿费标准为潜江中学6人 间、安装空调的每生每学期260元,使用空调发生的电费,按规定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学生分担,未安装空调的学生宿舍按市内其他高中学校标准执行,即公寓 式宿舍每生每学期150元,楼房宿舍每生每学期120元,平方宿舍每生每学期90元。广华中学按房间住宿人数收费,4--6人间每生每学期240元、 180元;油田中学每生每学期为150元。高中课本、教辅资料费和作业本费按物价、教育公布的标准收取。学期结束时,由物价局、教育局审核结账,多退 少补。教辅资料实行“一科一辅”,资料的征订要以学生志愿、不得盈利为原则。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家长志愿的原则,其标准由物价部门核 定,学校为其代收代付,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各高中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对困难家庭学生的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政策,保证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等形式将按规定权限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举报投诉电话等予以公示, 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开学后,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收费进行检查,对违规收费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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