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潜江市食药局为进一步规范豆制品生产经营秩序,全面加强豆制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了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的暂行规定。
规定先对豆制品小作坊的场所环境、工艺布局、设施设备、原辅材料、质量控制、仓储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达不到设置条件的不得从事豆制品的加工销售。
规定中要求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同时还要求其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添加剂进货验收记录、添加剂使用记录、豆制品销售记录等相关自律制定。
食药监部门先要建立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经济户口档案,并对其生产的豆制品质量进行定期和随机监测,落实日常巡查和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同时要求乡镇监管所与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并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