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笔者从潜江市水务局获悉,国家水利部下发《关于开展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确定潜江为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入选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需要具备积落实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着,河湖管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具有较好基础,近三年 未发生重大水利灾害、突发水污染和水生态破坏事件等相关条件,对已列入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以及水土保持试点的城市优先考虑。
据了解,近年来,潜江市以实施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契机,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方面和水利规划、建 设、管理的各环节。全市以“一线,两区,三片”为主要内容,通过汉江、东荆河堤防整治和生态治理,构建滨江绿色生态风景线;通过引江水入城、江河湖连通、 水生态修复等工程,将新旧城区水系贯通;以襄岳线、潜监线、新干渠线为重点,搞好区域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节约和保护,开展生态水利示范片建设。 同时,坚持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并重,统筹协调生活、生态和生产用水,促使水利工程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目前,潜江市正在按照水利部关于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积主动开展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并将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