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严肃处理了1起党员醉驾案件,4起党员超生案件,相关5名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今年3月8日晚,泰丰办事处某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关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关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近日,市纪委决定,给予关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泰丰办事处按程序罢免其村委会副主任职务。
竹根滩镇李垸村六组邓某、场镇永进村三组彭某某、熊口镇白果树村一组陈某某、龙湾镇熊场村三组徐某某4人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外生育二孩,在党员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为维护党的纪律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市纪委决定,开除邓某、彭某某、陈某某、徐某某4人的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