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职工共渡难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结合实际,再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贰: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2022年6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叁: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适当提高房租提取额度。
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时限要求的,办理时限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可延期办理,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