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16〕251号 各有关市、州房管局、公积金:
根据《湖北省房地产去库存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为深入推进全省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督促化解房地产库存目标任务的落实,经研究决定,对6月末库存消化周期仍然超过24个月的相关市县开展专项督查。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本次督查结合住建领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项督导进行,从8月10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
二、督查内容
(一)房地产市场运行及去库存进展情况;
(二)落实《湖北省房地产去库存专项行动方案》(鄂政发〔2016〕14号),出台化解房地产库存政策措施的情况;
(三)落实《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房地产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建设的通知>的通知》(鄂建办〔2016〕207号),全面建立网签备案制度并实现房地产交易日报、月报数据自动传输的情况。
三、督查组织和安排
1组:李昌海同志负责孝感市云梦县、十堰市郧阳区、随州市广水市。联络员万应荣(13871132696)、曾龙。
2组:黄祥国同志负责荆门市沙洋县、屈家岭管理区。联络员同初(13807137028)、谈华初。
3组:童纯跃同志负责荆州市江陵县、公安县、洪湖市。联络员云泉(13971268412)、洪盛良。
4组:曲波同志负责咸宁市通城县。联络员陈建军(13507180432)、石中林。
5组:李斌同志负责黄冈市英山县、团风县、罗田县、黄梅县、武穴市、浠水县、红安县、蕲春县。联络员李晶杰(13971002181)、阮斌。
6组:胡贵玉同志负责襄阳市谷城县、保康县、南漳县。联络员张明豪(15697170999)、张玉锋。
7组:毕德立同志负责恩施州巴东县。联络员段昌虎(13396060051)、黄平。
8组:杨东(13971658146)、程超胜同志负责十堰市竹溪县、郧西县、丹江口市。
9组:舒和平(13807137028)、刘中强同志负责随州市随县。
10组:张晓曦(18907167998)、库兵同志负责宜昌市宜都市、神农架林区。
四、督查方式和要求
(一)本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本次督查由房管局牵头,请相关市州房管局督促相关县市区结合督查内容准备好书面材料,并填写附表内容,提供的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准确,经得起检验和核查。
联系人:南 电话:027-68873068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