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10日公布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进程,强调要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奠定产权基础。
据悉,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 知》,明确要求结合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 工作范围,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这是国务院同意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来,有关部门次联合发文,明确阐述了不动产统一 登记“城乡统一”的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全面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因地制宜确定调查方法和精度,避免“一刀切”,要针对本省实际 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坚持农村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方可进行登记发证。地方政府要按照2013年、 2014年中发1号文件要求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工作开展。
国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的要求,推进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实现这些改革目标的产权基础和法律保障,对农民基本财产权利意义重 大。同时这项工作也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避免增加群众负担,减少资金浪费和重复投入,该项工作必须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一并考虑,统筹 谋划。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五部门的通知从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强调了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缺一不可,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乃 至整个不动产管理改革,也必须从难点重点所在的农村突破,从以城乡统一为基础,确认、保护农民的不动产权利破题,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破解城市建设用地与农 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平等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