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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布!明确了!不得新建这种楼……

2021年07月14日 11:23     小编:潜江房房          点击: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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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

  要求严把超高层建筑审查关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要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坚持质量第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知明确加强项目审核把关规范,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严把超高层建筑审查关。把超大体量公众建筑、超高层建筑和重点地段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其中,对100米以上建筑应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

  严格工程造价和建设资金管理。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随意缩减政府投资计划。明确的投资规模,严禁转移、侵占、挪用政府投资资金。

  严格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将工程质量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方可通过竣工验工程,质量未达到要求的要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工程质量相关验收标准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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