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获悉,省住建厅出台意见,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部署。
按照意见,武汉市将编制2018年至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提高公租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住房供应中的比例。省内热点城市要提高住房用地比例,住房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建议按不低于25%安排,并大幅增加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公租房用地供应,力争用3到5年时间,公租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在新增住房用地供应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
据悉,武汉将推动供地主体多元化,在权属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情况下,非房地产企业的国有土地可作为租赁住房用地。各地将把房价控制目标分解到月,引导开发企业合理申报预售价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缓办理预售许可。住建部门将会商国土部门,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根据当地房价控制目标,限定不同区域最高房价管控目标。
在风险防控方面,省住建厅要求各地提高市场风险预警预判能力,房管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购房、购地融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严控加杠杆行为。在供需矛盾突出的城市,倡导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