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住房刚性需求,鼓励购买改善性住房,更好的满足我市购房者合理的住房需求,鼓励住房消费,我市将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户发放购房补贴。措施要点如下:
1、发放时间:自2022年6月23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发放总额:由市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购房补贴发放,在规定发放时间内,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序,先签先得。
3、发放对象和标准:购房契税补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其所购商品住房缴交契税的80%予以补贴;购买改善性居住商品住房(二套及二套以上)的,按其所购商品住房缴交契税的50%予以补贴。
中心城区以外居民购房补贴。我市中心城区(园林和泰丰街道办事处,不含其所属村改社区)以外村镇户口和非本市户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给予10000元补贴。
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二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套5000元的补贴,三孩家庭给予每套20000元的补贴。
符合上述补贴标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新建商品房购买对象可同时享受各项补贴。
4、开发企业让利。积极鼓励开发企业让利给购房户,由市房地产业协会牵头组织,对享受补贴的购房户,由其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开发企业给予同等数额的补贴。
5、降低住房按揭贷款利率。积极推行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降低个人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个人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原则上最高不超过4.6%。
6、享受同城保障待遇。对中心城区以外村镇户口购买商品房住房的,要按照城区常住人口福利待遇,保障其落户、随迁子女入学、就医等基本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