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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2016年11月18日 09:31     小编:     |0     点击: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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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准备购房的年轻朋友对于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还不是很了解。那么,在潜江,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一、申请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本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职工的父母、子女已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出示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

  2、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3、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不良记录。

  4、能提供合法足额的抵押担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可贷金额、期限及利率
 

  1、贷款金额不得超过35万元。

  2、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押房屋评估价值70%。

  3、不超过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四舍五入取千位整数)。

  4、职工2010年12月10日之前购房的(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贷款金额不得高于购房合同总价的70%;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购房合同总价的80%);职工2010年12月10日(含)之后购房的,提供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情况证明》,执行差别化贷款政策, 所购为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购房合同总价的40%;所购为第三套住房及以上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贷款期限不超过25年,贷款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6、按照所需贷款金额及年限计算出的月还款额不得高于借款人夫妻双方月收入的50%。

  7、现行利率参考表(首套房) 执行差别化贷款政策,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利率的1.1倍。
 

  三、申请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所购房屋为首套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总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证明(发票或收据);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内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总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证明(发票或收据);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提供60%的首付款证明。

  2、以下需准备的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1)夫妻双方户口本,(2)夫妻双方身份证,(3)借款人结婚证或者婚姻证明,(4)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及《土地使用权证》,(5)提供在房管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6)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3、夫妻双方经济收入证明。

  4、职工于2010年12月10日后购房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现有住房情况证明》。

  5、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还款流水或结清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特别提示:
 

  1、可以用他人所有房产抵押,用他人所有房产抵押的,被抵押房产所有人夫妻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屋产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签抵押合同。

  2、所抵押房产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或者共有人为未成年人的均不能用于抵押。

  3、借款人所提供的抵押房屋在还款期内可以进行置换,新的抵押房屋的抵押价值不得低于剩于贷款本金。

  4、需担保公司担保的提供担保公司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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