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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必看!潜江市中小学学区划分

2014年07月31日 09:07     小编:     潜江房网|0     点击:3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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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想让孩子进名校?不少家长选择了房购房落户。房,一般指的是重点学校片内的房产。随着社会竞的日益激烈,家长为使孩子不输在教育的起跑线上,不惜花费重金购置一切属于教育质量好的学校的房产。根据潜江市相关教育政策,潜江的中小学生入学实行近划片入学,每所中小学招收周边定区域的学生。对于许多重点中小学而言,有户口在其划定的定区域的学生才能读。
 

  潜江市教育局按照“近、划片、免试”的原则,划分了城区各中小学的招生范围,各地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照划分的区域到指定学校近入学,对于家长们来说,想给孩子报名上中小学,先得搞清楚所住街道或楼盘所属辖区。潜江房网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新的划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潜江市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学校名称 片区描述
实验小学 江汉路:东侧“东风路口”至“物探处”,西侧“湖滨路口”至“共建巷口”湖滨路:东侧“江汉路口”至“人民银行”东风路:以“章华路”为界,西段,东风路东段北侧以“师范路”为界,“师范路”以西,建设街:以“章华路”为界,西段,章华中路“东风路口”至“物探处”
园林一小 东风路:以“章华路”为界,东段南侧以“和平街”为界,“和平街”以西,建设街:以“章华路”为界,东段,章华中路“横堤路口”至“儒学路口”,“横堤路口”至“东风路口”儒学路:南侧
实验二小 潜阳路:南侧“长途汽车站”至“建筑公司住宅小区”、北侧“荷花仙女”至“老交管站”属二实小,江汉路:“东风路口”至“老交管站”园林路:横堤路:以“章华路”为界,西段,章华南路:以“育才路”为界,北段,章华中路西侧从“荷花仙女”至“横堤路口”,城南居委会
园林三小 潜阳路:东段,横堤路:以“章华路”为界,东段,东风路“和平街”以东,东风路东段北侧以“师范路”为界,“师范路”以东,章华中路:东侧“南浦饭店”至“横堤路口”东方居委会
园林四小 江汉路:“物探处”以北,江汉路北段,章华中路“儒学路”以北,章华中路“物探处”以北,章华北路,儒学路:北侧,辉煌居委会、徐角居委会、马昌湖居委会
园林五小 潜阳路:西段,江汉路:南段,湖滨路东西两侧,深河居委会,袁桥村、大桥村、梅咀村、工农村
马家台小学 章华南路:以“育才路”为界,南段,月波村、光明村、马家台村、紫月村


潜江市初中招生区域划分
学校名称 学校代码 计划数 招生方式 片区名称 片区描述
潜江市曹禺中学 3142003630 500 单校划片 曹禺中学 章华路:东风路以北;建设街:章华路以东,江汉路,物探处以北,湖滨路,马昌垸路以北,堤街,建设街以北,马昌垸路,红军路,师范路,马昌湖居委会,徐角居委会,东方居委会,辉煌居委会
潜江市园林三初级中学 3142003629 650 单校划片 园林三中 章华路:潜阳路以南;潜阳路:城南河以东,东方路:横堤路以南,育才路,园林路,育才路以南,南浦路,育才路以南,梅咀路,大桥村,月波村,光明村,马家台村,紫月村,原棉花原种场
潜江市园林二初级中学 3142003625 500 单校划片 园林二中 章华路:潜阳路至横堤路;潜阳路:南侧建筑公司以东至城南河,北侧机电公司以东至城南河,横堤路全段,园林路:园林路,横堤路至育才路,南浦路:潜阳中路至育才路,城南居委会一、二、三组
潜江市园林初级中学 3142003624 500 单校划片 园林一中 章华路:横堤路至东风路;潜阳路:南侧建筑公司以西,北侧机电公司以西,园林路:横堤路以北,东风路,建设街:章华路以西,江汉路:物探处以南,湖滨路:马昌垸路以南,堤街:建设街以南,东方路:横堤路以北,深河居委会,喻家台居委会,袁桥村,工农村,城南居委会四组
潜江市周矶办事处初级中学 3142003635 310 单校划片 周矶中学 逸夫小学、光明小学、范新小学,高场希望小学
潜江市杨市办事处刘岭初级中学 3142003643 350 单校划片 刘岭中学 杨市小学、刘市小学、黄脑小学、佘口小学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潜江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精神,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实施意见,各(分局)和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坚持“近、划片、免试”的原则。各地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照划分的区域到指定学校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二:招生办法
 

  凡户籍在我市的适龄儿童(即年满 6 周岁),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因疾病或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审批。延缓期满后,应及时入学。
 

  (一)农村学校招生
 

  农村小学(小学、教学点)应按划分的招生区域组织适龄儿童入学。学校要按户籍确保本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足额按时入学。
 

  (二)园林城区和镇直中小学校招生
 

  小学新生凭“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到指定学校入学。学生户籍、学生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学生实际居住地三者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当三者不一致时,应以学生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住地为主要依据。
 

  初中新生以学生户籍为划片依据,新生凭“户口簿”领取“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入学。
 

  凡户籍有迁转的小学、初中新生, 2014 年 6 月 1 日前 迁转户籍的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6 月 1 日后迁转的应在原户籍地学校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参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经市教育局批准设立(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按照批准设立时所确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及招生宣传材料须经市教育局审查通过以后,方可对外发布。
 

  (四)关于几类殊群体子女的入学问题
 

  1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要切实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普通中小学要切实抓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读工作。不能随班读的要动员其到市殊教育学校读,所有中小学对残疾儿童少年要给予充分的关爱,不得歧视和拒收。
 

  2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
 

  农民工子女入学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业农民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潜教基〔 2007 〕 11 号)精神执行。在我市进城务工业农民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 1 )在城镇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
 

  ( 2 )户口簿和暂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在城区的暂住证。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由其父母提出申请,各(分局)根据其实际情况安排到指定的接受进城务工业农民子女读的学校读。
 

  符合鄂劳社 [2008]41 号《关于在全省城镇实施“迎接新市民工程”的通知》精神的新市民子女与园林城区学生同等对待。
 

  3 、留守子女入学
 

  留守子女原则上在原户籍地学校近入学。各(分局)和学校要切实组织好留守子女入学,要认真采集每个留守子女的基本情况,建立留守子女动态管理档案,逐步建立和完善留守子女教育管理体系。
 

  4 、贫困家庭子女入学
 

  各地要建立健全资助贫困生入学保障机制,认真确定贫困生对象,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广泛开展助学活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时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不得以家庭困难为由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5 、外商子女入学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外客商投资者颁发绿卡的实施意见》(潜政发 [2005]21 号)精神,绿卡持卡人子女可在本市范围内读。
 

  三、招生要求
 

  (一)合理划分招生区域
 

  各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本学校布局、招生规模、人口分布、道路交通等情况,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区域划分工作。招生区域的划分要 覆盖本辖区,做到合理、科学、不遗漏、不交叉,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有确定的读学校,确保生源的均衡分布。招生区域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对于间结合部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可依据交通安全、村民意愿,间协商确定招生区域,具体协商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地要根据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源情况及学校招生规模,认真制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园林城区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调控。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突破招生计划,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
 

  (三)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应严格维护招生秩序,禁止提前招生,禁止考试招生,禁止跨区域招生,禁止超计划招生,禁止违规进行招生宣传,禁止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园林城区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转学插班,从严控制班额,消除大班额现象,要努力使每班班额达到省规定标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各和学校要建立并实行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招生日程公开的“四公开”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解释招生政策。暑假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做好招生政策的咨询解释工作。要坚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制度,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及时将入学通知书发放到新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手中,督促家长按时送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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